hth华体会网址:我省首份住宅装修合同范本在洛“落地”
发布时间:2024-12-21 08:59:07 来源:华体会线路检测 作者:华体会入口 点击次数:212
今年准备装修的消费者可以使用新版合同了。自10月1日起,《洛阳市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正式推行,将为我市市民装修提供切实可行的保障。
该示范文本由市消费者协会会同市室内装饰装修行业管理办公室联合制定,包含13章6套附件,针对工程造价、施工图纸制定、装修材料供应等容易产生纠纷的问题,均做了较为详细的规定。对于此前业内合同较少涉及的房屋空气质量检测、工程款支付比例等问题,示范文本也进行了说明。“这是我省首份住宅装修合同范本。”市消协相关负责人说。
业内人士表示,有了统一的示范文本,我市家装市场有望进一步规范,消费者和家装企业双方的合法利益也有了更为可靠的保障。
示范文本发布当日,我市30家装饰装修企业与市消协签订了《投诉和解联络单位协议书》,并向社会公开承诺文明诚信经营。(洛阳日报记者陈曦通讯员董德营)
《洛阳市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称《示范文本》)约定:甲方(发包人)须向乙方(承包人)承诺有权对该建筑室内空间进行装饰;签订合同前,甲方要查验乙方的营业执照和有关资质,并要求乙方提供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等。
解读:对于装修公司来说,消费者应当保证享有对房屋的所有权,避免日后出现产权纠纷;对于消费者来说,装修公司应具备相应资质,否则装修质量难以保证。《示范文本》提醒消费者明晰产权,并要求装修公司提供相关资质证明,可以减少装修时遇到的相关纠纷。
《示范文本》约定,施工承包方式包括以下几种方式:乙方包工、包料;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乙方包工、甲方包料。约定承包方式后,以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费用。增、减项目经甲、乙双方签字同意后,按实际工程量结算。
解读:《示范文本》将几种常见的施工承包方式详细罗列,以供消费者参考,并在签订合同时对此进行明确约定,避免日后出现纠纷。此前装饰装修公司提供的合同文本多以“工程价款按公司预算,按实际工程量结算”作为双方结算依据,而“实际工程量”在合同中难以体现,承包方任意发挥的空间过大。因此《示范文本》对增、减项目及费用进行明确约定,并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字,使其体现在合同中。
《示范文本》约定:若甲方提出对本工程实行第三方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需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其职责、权限等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甲方承担相关费用。
解读:一般情况下,装修工程只有甲乙双方,一旦出现问题容易造成双方各执一词。《示范文本》提出,甲方可以对装修工程实行第三方工程监理,但需书面通知乙方。有了第三方监理公司的督察、监控和评价,装修公司会更加严肃认真对待装修工程,从而达到合同约定的装修效果,也有利于装修公司在施工过程中遇到问题及情况及时反馈。
《示范文本》约定: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送达现场。甲、乙双方对材料应办妥书面验收、交接手续;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等进行质量验收,双方应签订验收证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否则双倍赔偿。
解读:《示范文本》对装饰装修材料的质量、数量、送达时间与地点等相关情况提供了详细表格,以书面形式保留了进场材料和设备的相关数据。此项可以避免装修公司要求消费者强制使用其装修材料和设备的霸王条款。由对方对材料和设备进行质量验收,确保了在装修前材料和设备的合格。
《示范文本》约定:在隐蔽工程施工之前,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若甲方不能按预约日期参加验收,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并留存现场验收记录及图片,甲方应予承认。
解读:装修工程一般都会涉及铺设管道和线路等隐蔽工程,其质量能否通过验收非常重要,尤其是遇到甲方不能按预约日期参加验收时,乙方如果直接继续施工,甲方很难确定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要求。《示范文本》约定遇到此类情况时,乙方要留存现场验收记录及图片,从而确保甲方对装修工程的知情权。
《示范文本》约定:工程全部竣工后,如甲方对室内空气质量提出异议,乙方应在十日内组织双方认可的有相关资质单位进行测量。如检测结果合格,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果不合格,乙方进行返修,返修费用和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保留对乙方因违约造成甲方损失的索赔权。
解读:室内装修工程完成后,如果因装修材料和设备不合格出现空气质量问题,对人体造成的危害是长期的。因此《示范文本》提出甲方可以要求对空气质量进行检测,并且对检测和返修费用,以及相应的责任承担做出明确约定,填补了现存的装饰装修合同对于竣工后空气质量存在问题没有约定的漏洞,间接保证了装修质量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示范文本》约定了工程款付款时间表,按照工程进度、付款时间和付款比例支付工程款,并且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如出现临时增加工程项目,应当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此外,《示范文本》还对开取发票的方式也做出了约定。
解读:按照以往惯例,很多业主在签订合同之日起就支付了60%以上的工程款,工期过半就已经将尾款全部支付,一旦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往往处于被动地位,无法实现合同的公平和公正。《示范文本》将付款的节点和比例进行了指导性的约定,保障了业主与装饰公司之间的权益。此外,约定临时增加工程项目的付款比例并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等书面文本,在法律上保障了双方的合法权益。
《示范文本》最后一条列明了七个合同附件: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工程报价单、进场材料和设备验收单、工程项目变更单、工程质量验收单、工程保修单、工程结算单,并规定合同附件上均应有甲乙双方的签名及具体签署日期。
解读:合同附件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合同后附上装修公司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方便消费者随时了解查阅装修公司的资质,明确装修公司的身份,避免日后出现纠纷时难以提供对方的信息。在合同后附上进场材料和设备验收单、工程项目变更单等在装修过程中双方签订的各种纸质文本,不但很好地保存了装修过程中的各种证据材料,而且对施工进度一目了然。《示范文本》同时约定合同附件上均应有甲乙双方的签名及具体签署日期,以确保附件的真实性。 (陈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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